浏览本文须知:
本文介绍的刻章资讯可能已过期,敬请点击访问广州印章连锁新官网:gzkgz.com
在我们新官网您能了解到更多刻章资讯,如:
【上百款印章样式图文详解】
【品牌印章至齐全订购】
【刻章申请书下载及广州公安局刻章备案规定】
【新企业刻章流程】
【公章丢了怎么办】
【公章坏了怎么办】
【名称变更换印章】
【刻章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开办刻公章公司,应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审批。审批合格后由属地公安分、县局核发刻章《特种行业许可证》。
2.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故意犯罪记录,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书面证明。 3.经营生产印章场地总面积不少于80 平方米,其中经营面积20 平方米;生产面积35 平方米;管理和库房面积25 平方米,有房产证或房屋承租协议,且房屋使用年限不得少于3年。业务接待场地应单独设置,生产库房和管理场地原则上应单独设置。 4.须有刻制印章的专业生产设备,包括计算机、激光雕刻机、光敏制章机、三维雕刻机各一套。 5.配备安装录像监控设施。 6.须有符合安装市公安局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必备的相关设施,包括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话机等。 7.申请开办承制公章的企业须安装市公安局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按公安机关要求将申刻公章人员和申刻公章内容等信息及时采集录入系统,上传至公安机关。 8.须有公章保管专用保险柜及足够的留存刻制公章档案的专用档案柜,刻制公章企业应完好留存刻制公章档案5年以上。 9.经营名章刻制业务3年以上,经营中无不良记录。 10.申请开办承制公章的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的各项制度(包括验证登记、承接制作、检验监销、保管取货、可疑情况报告、消防措施和企业各项管理等),做到制度明示,责任到人。 11.申请开办承制公章的企业应积极加入印章行业协会,接受印章行业协会工作指导,自觉遵守执行行规行约。 12.申请开办承制公章的企业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