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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新成立分公司超过一个月未刻公章申请刻章备案,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总公司写一份“保证书”,越秀区管理公章备案手续相当严格的一个区,在分公司成立一个月之后还没有申请刻章,越秀区分公司刻章备案,就要以相对严谨的态度来对待,这份保证书上必须要盖总公司的公章(红印)与总公司的法人签名。
越秀区分公司(新成立超过一个月)申请刻公章备案所需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 2、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在复印件上签名及留联系电话;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签名及留联系电话; 5、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请在复印件上签名及留联系电话; 6、刻章申请。(请把要刻制的印章内容写上,印章数量一定要大写及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写上,然后公章盖公章、公司法人签名、分公司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7、开业通知书(工商营业执照如有变更,请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正常资料齐全,备案回执很快就能办理好,原件只是递交给公安机关审批下,并不是要留在公安局里的,客户们可以放心,不用担心原件拿不回来。如有疑问可致电:1356 0044 008曾小姐。本文www.kezhang8.com.cn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未注明出处转载必究。 |